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賤人多繳錢 (201905 revised)

為什麼在工地喝維士比要被罰錢?



是說營造工地的危險與人員管理難度,就工安這個圈子可謂屬一屬二

坐辦公室/背法條的白領工安,往往不太能理解在工地勞動藍領的生態

把喝維士比的營建工人看作成不聽話的洪水猛獸


進場作業前要求上課簽署一堆表單,有的走火入魔的還會要求每個工人要走獨木橋(確定精神狀況良好)、繳出身上打火機、照相機(只差沒搜身了),訂定許多罰款天條,作業過程不時會有各種稽核巡查,一經拍照告發,輕者當事人被罰款扣考績,重者整包被請出去或連坐處分工頭


以上作法大概是圈內工地管理的主流看法與典範



從婦人之仁的角度來看,這些工人老老實實憑著自己的力氣換取收入,沒有比坐辦公室的白領來得低賤(還是一樣低賤?!)
勞委會施政的slogan



各行各業在圈子內混了一段時間的老屁股,或許會反省思考一些習以為常作法的合理性

例如以下這個故事

一個小女生問媽媽,為什麼烤雞要把雞的頭尾都切掉?

媽媽說,因為本來就要切掉啊~~外婆都是這麼做的!

話雖如此,媽媽回娘家看外婆時腦海裡仍有問號,於是問外婆,為什麼烤雞時要把頭尾切掉再烤呢?外婆答,因為我媽媽就是這麼教我的啊~~一向都是要先切頭尾再進烤箱的。

看似回答地十分堅定的外婆,其實也覺得怪,於是去問外婆的媽媽,終於得到答案:

因為以前我們家的烤箱太小了啊~~不把頭尾去掉,雞就塞不進烤箱了!




打從入行以來,待的幾家公司,有碰到蓋廠的,大概都是這麼搞,自己也只是庸庸碌碌的照章行事,沒去多思考;甚至還把罰款金額調高到五位數,反正那個承攬商規章是我寫的,想說亂世用重典,管他媽工地工人的死活,不要出事連累到我就好…..

後來有一次勞研所網際網路論壇上,看到有人發問:業者的安衛違規罰款動輒上萬,請問是否於法有據?……(結果網路上大家一面倒,奉勸當事人要逆來順受…)



經過這些年,歷練多一些,看到的層次也高一些,
越來越感覺大家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從一開始的選商評鑑說起好了

在評鑑選商會議上,
業主當然是希望馬兒好跑得快又不吃草,自然會找好幾家廠商來簡報,讓他們互砍
包商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燈,當然會在會議上說得頭頭是道與包山包海承諾各項不平等條款….
然而等到得標以後,就換真正專業的承包商來偷工減料慢慢追加&坑殺不專業的肥羊業主

題外話:
一些異想天開/自己沒發過包的官員,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以為納入所謂承攬商評鑑的機制就可以消弭承攬商工安問題,真是一整個天真&也把在江湖上走跳的各路豪傑當成三歲小孩

Down到工地現場執行的層次,
在有限的時間與預算壓力下,當然能省則省,不能省的也要想辦法偷一點(以維持合理的利潤);而現場的安全衛生要求就是那一定會被偷的部份。

而工地也往往都會聘請工地工安或安全管理包,這些約聘的工安夾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地位更是卑賤

我對這些工地工安說:
賤人多矯情,你/妳的扮演角色就是賤人,請試著演戲:我演黑臉,發飆罵工地狀況很糟糕;你再去演白臉,裝可憐去跟營造商工地主任說:又被業主慘k,請主任與各包商配合落實oo與xx規定

業主演黑臉:開出10張罰單,罰款共xx元
工地工安裝白臉來求情:變成打九折
再到工地主任那邊討價還價,變成只罰一半或用點工來處理業主這邊的一些543代替罰款,

一齣戲演下來大家皆大歡喜/有台階可下

身陷其中,演這齣戲演到很沒力,白目的工地小工安還跟我說他是正直不會矯情的人…


說實在,工地工人喝維士比和辦公室的人假掰喝咖啡/珍奶一樣正常,都是被電視廣告洗腦出來的、是一種很普遍的行業文化與族群特徵。



要禁止工地工人不喝維士比的難度,如同要求辦公室的人上班不能喝咖啡、下午嚴禁團購叫下午茶一般。

把營建工人喝維士比的行徑看成洪水猛獸

如同不吃生食的台灣人,到了日本看到人家吃生魚片大驚小怪一般



希望有一天,圈內人可以從工地扮演獄卒與囚犯的米格蘭實驗(Milgram experiment)的情境跳脫出來



腦筋轉個念頭,如果對待工地工人也可以像對待辦公室OL的話
(不知道為什麼,寫到這裡覺得不舒服、有些變態的fu)

是否重點不在於罰錢,而在於讓這些老實和腦筋簡單的工人感受到關懷?

每個人都是為了愛為了家人的打工仔,何苦相互折騰與折磨,相逢自是有緣,即便地點是在地獄般的工地 TAT


與其背誦職安法承攬商管理規定,不如看看以下好書對於做工的人之所以喝酒的心態描述(+想想把自己當人而非獄卒&把工人當人而非犯人)吧!






2 則留言:

whtlnc 提到...

每次看完版大的經驗分享
看您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一些事情
實在蠻過癮的
但是就阿比這件事情來說的話
小弟有點另外的見解
阿比不是洪水猛獸
但是問題出在酒精成分阿不是嗎??
大部分的工地勢必又有高架等作業
這些也在法規中明訂~~~
如果不管不抓
到時候摔下來又是一條業務過失不是嗎XD

Wayne 提到...

呵呵,很高興小格內的靠腰文具有娛樂效果

如您所言,阿比不是洪水猛獸
但阿比被(工安人員)認定為猛獸的主要原因在於"酒精"

鄙人淺見認為工人的精神狀態與適任性才是問題的真正關鍵所在(酒精不是問題的關鍵)

"好的"工頭與工安會去注意工人的精神狀態,一些沒喝阿比卻狀況外的白目點工,危險性也不惶多讓

說實話,營建工地的安全防護不可能時刻做到零缺陷,就怕一些狀況外的人、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與地點&幹了一些很瞎的蠢事=>因此只要出了事,勞檢單位總是可以找到應為能為而不為的過失,來移送檢調;

或許推說這些罹災工人自己違反工地(禁酒)安全規定,事業單位與工安還更能減少困擾...XD

想降低工地的職災,與其看熱鬧抓喝維士比與台啤(或是安全帽沒扣帽帶等,以此類推);不如看門道:什麼作業在什麼時間點具有什麼樣的危害性?在那個時間點什麼人該做什麼或不該做什麼事?

練就以上危害辨識與看門道的功力,不讓職災發生,才是工安的真本事與價值,

而非因為擔心會被起訴業務過失,所以著重於搞危害告知的paper work與開立一堆雞毛蒜皮的缺失(顛倒的邏輯思維導致工安重點本末倒置)

以上鄙人淺見與您交流